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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轻纺产品检验指南

 

发稿时间:2007-11-05     来源:

 

一、出口轻纺产品报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:轻纺产品包括(梭织及针织服装、鞋类、毛皮服装、纺织织物、抽纱制品、玩具)

(一)出境货物报验申请单。

(二)外销合同和信用证,如果不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须在出境货物报验申请单上注明。

(三)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结果单(原件)。

(四)如果外贸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代报验还须附上外贸公司的“代报验委托书”。

(五)如果进口国有安全卫生项目的强制要求,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自主声明。

二、检验放行

报检后,由各承办部门实施检验,检验工作流程如下:

货物备齐,现场检验,随机抽样

 

 

  

检验合格,出证放行

 

检验不合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返工合格

出证放行

 

返工不合格

不予放行

三、工作时间4个工作日之内(不包括检测时间)

四、承办部门: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处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
咨询电话:58619095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顺义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
咨询电话:58648560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发区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
咨询电话:58648466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丰台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
咨询电话:58648230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州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
咨询电话:58648611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淀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
咨询电话:586487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