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出口轻纺产品报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:轻纺产品包括(梭织及针织服装、鞋类、毛皮服装、纺织织物、抽纱制品、玩具)
(一)出境货物报验申请单。
(二)外销合同和信用证,如果不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须在出境货物报验申请单上注明。
(三)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结果单(原件)。
(四)如果外贸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代报验还须附上外贸公司的“代报验委托书”。
(五)如果进口国有安全卫生项目的强制要求,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自主声明。
二、检验放行
报检后,由各承办部门实施检验,检验工作流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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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工作时间:4个工作日之内(不包括检测时间)
四、承办部门: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处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咨询电话:58619095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顺义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咨询电话:58648560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发区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咨询电话:58648466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丰台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咨询电话:58648230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州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咨询电话:58648611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淀检验检疫局:负责辖区内的出口轻纺产品检验。
咨询电话:5864871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