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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请:申请注册的单位向动植处提出申请,填写《供港澳活牛育肥场、中转仓检验检疫注册申请表》,受理申请的人员认真核对申请材料,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。合格的由动植处在5个工作日内派出考核组;不合格的,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。
2.文件审核:
考核组长接到考核任务后,首先进行质量文件审核,文件审核不合格的,要求被审核方修改完善。文件审核合格的,通知动植处后,由考核组长在5个工作日内与考核组员和企业联系确认现场审核时间,组织现场考核。
3.现场考核:依据《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》进行考核。通报考核结果,有不符合项的,确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和跟踪审核方式。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。
4.审批发证
动植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审组长交来的考核材料核实,呈报领导批准后颁发《供港澳活牛育肥场、中转仓检验检疫注册证》经考核不合格的签发《不合格通知单》。 |